俄罗斯联邦技术监督局及汽车和汽车发动机研究所共同制定了《关于调整汽车质量检验证书发放程序的计划》。新计划将于2008年7月生效。此次调整将取消中国汽车质检证发放的简化程序资格。
俄联邦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谢尔盖•普加乔夫表示,汽车和汽车发动机研究所制定了汽车质量检验的新规则。对从2008年7月1日起首次申请汽车质量验证的企业将按新规定执行,针对批量生产汽车的质量验证新规定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新规定取消了对非《日内瓦协议》(1958年签订)成员国所生产汽车质检证发放实行简化手续的资格,其中包括中国在内。
目前,中国客车和载重汽车都是以小批量(在150台以下)形式出口俄罗斯的,俄方在质量检验证书发放上给予了手续简化的优惠。根据新规定,届时中国汽车将需要通过全部的质量检测程序。新规定中针对客车实行的按最低要求检验的优惠以及对小批量汽车检验的优惠均被取消。同时,新规定对同一品牌、同一批次和同一规格的小批量汽车质量证书将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形式,但是新的质量验证规定不适用于二手汽车。
谢尔盖•普加乔夫表示,目前实行的质量验证体系是1998年制定的,已经过时了。另外,2007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联邦技术监督检验法》为质量验证体系进行重新修订奠定了基础。 弯头 |